【精华】滥办酒席承诺书3篇
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,需要使用承诺书的事情愈发增多,承诺书是签署人内心真实意愿的表示,忌搞形式、走过场,忌出于无奈。那么,怎么去写承诺书呢?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滥办酒席承诺书3篇,欢迎阅读,希望大家能够喜欢。
滥办酒席承诺书 篇1
为严格执行县委办、政府办《关于整治城乡滥办大办酒席借机敛财不正之风的通知》(黔县党发(20xx年)21号)要求,积极参与整治城乡滥办大办酒席借机敛财不正之风活动,树立良好的`社会风气,本人作如下承诺:
1、办理婚丧事宜坚持从简节约,根据有关规定控制规模,绝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,并按程序报批、备案;
2、办理婚丧事宜时不向职权范围内的管理和服务对象发出邀请;
3、不操办除婚丧事宜之外的其他各种酒席;
4、不参与除婚丧事宜外的酒席的吃请、送礼;
5、不为他人办理违规酒席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和帮助;
6、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,自愿接受处理。 单 位(公章):
20xx年 月 日 承诺人:
滥办酒席承诺书 篇2
根据《仁怀市治理城乡滥办酒席试行办法》规定,为禁止干部职工滥办酒席,我单位郑重向市教科局xx作出如下承诺:
一、及时组织全体教职工(含临聘人员)认真学习,要求写出心得体会,并向学校作出承诺;
二、我单位将严格遵守《办法》中相关规定,不出现滥办酒席的违规行为;
三、单位不以乔迁、揭牌、庆典等任何名义办酒收礼;
四、单位不向违反《办法》规定的教职工(含临聘、离退休人员)提供一切便利,并积极收集各种情报信息,若有违反,绝不姑息。
我单位严格遵守以上承诺,因未信守承诺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单位法人代表及领导班子承担。
监督单位(盖章): 法人代表(签章):
承诺单位(盖章): 法人代表(签章):
滥办酒席承诺书 篇3
为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中央“八项规定”、省委《十项规定》、州委《九项规定》、县委《七项规定》及《长顺县关于严禁干部职工违规操办酒席的规定(试行)》(长党办发20152号),本人作出郑重承诺如下:
一、不以任何形式及理由操办除婚、丧、嫁、娶以外的乔迁酒、搬新居酒、生日祝寿酒、升学酒、满月酒、参军入伍酒、工作调动酒、开业庆典酒、门面酒等各类酒席;
二、不借他人(父母、子女、兄弟、姐妹、亲戚等)名义变相为自己操办调动酒、贺房酒、生日酒、以及为子女操办升学酒、当兵酒、满月酒等各类酒席;
三、不参与任何违规酒席的吃请、送礼;
四、遇红、白事不大操大办,自觉进行申报登记备案;
五、本人作为一名教育系统干部职工,将带头移风易俗、厉行节约,不违规操办各类酒席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如有违反上述承诺,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惩罚和处分。
承诺人:
20xx年9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