改名申请书

时间:2023-04-03 13:08:30
关于改名申请书范文汇编6篇

关于改名申请书范文汇编6篇

在现在社会,我们会使用上申请书,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语言简洁、准确。为了让您不再为写申请书头疼,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改名申请书6篇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
改名申请书 篇1

xx镇派出所:

本人是安福县平都镇居民,姓名:****,女,汉族,身份证号:******************,现居住于***********,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姓名为***,汉族,****年**月**日生,身份证号:************。

因给女儿上户籍时起名草率,没有多作考虑,致使女儿名字与家中长辈名讳行字有雷同,与敬老尊长的传统风俗文化相悖,被亲长邻里批评,影响了家庭、邻里间的和睦和谐。

基于上述原因,谨遵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十八条的第 1款规定:“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或者父母、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”现特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名字为****的申请。

恳请贵所予以批准。诚致感谢!

xxx

20xx年**月**日

改名申请书 篇2

xx市xx区公安局:

我的名字叫作xxx,由于xxx原因,我的名字一直被误作为xxx,与我的(身份 ……此处隐藏695个字……所:

本人现用名钱红桃,女,汉族,1984年02月05日出生,出生于湖北省恩施市屯堡乡新街村三龙溪组4号身份证号:42280000000000。钱红桃是本人原名,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,申请人现在所有的.身份证明文件、学历证书、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,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、犯罪行为,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。只因在日常的生活、工作中,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,给正常的生活、工作带来许多不便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十七、十八条,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,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,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,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,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。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或者父母、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;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,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《民法通则》第99条规定,公民享有姓名权,有权决定、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,禁止他人干涉、盗用、假冒。《户口登记条例》第18条,公民变更姓名,依照下列规定办理: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,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,有权要求停止侵害,恢复名誉,消除影响,赔礼道歉。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姓名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后,所以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99条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十七、十八条的规定,现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钱红桃更改为:钱思雅,请予以更改望同意为!

  申请人:

  年月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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